新疆警察学院

普通本科
新疆警察学院
毕业生数据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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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2年组建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警察学院。学院是“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新疆警察学院基地”。2016年5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院坚持服务新疆公安工作、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教学练战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反恐维稳斗争需要、符合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的“四个铁一般”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学院有长沙路和米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8万平方米,在建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22.58万元,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建设网络舆情导控及网络攻防等实验室12个,反恐VR虚拟仿真等实训室36个,有开放实验室4个,开放实验(实训)项目67个,并与地州公安机关建立协同育人实习实训基地30个。

学院有副教授以上职称83人;博士20人,硕士164人;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12人。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便民警务站条例》等立法工作。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完成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23项。参与国家反恐办涉疆专题研究课题2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部级项目46项、厅局级项目47项,院级项目67项;发表反恐主题学术论文202篇;编写反恐主题教材、训练手册12部;获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报4篇。

学院现有侦查学、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法学、监狱学等8个专业和1个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工学两大门类。学院建有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科研工作站、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自治区战略新兴专业、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自治区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七十年来,学院为全疆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7万余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应用型公安政法专门人才,一批批毕业生继承革命先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奋战在反分裂反恐怖斗争最前沿,成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中坚力量,涌现出“人民英雄”艾热提·马木提,“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马建军、赛尔江·买米拉、龙飞、赵新民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加思来提·麻合苏提等英雄模范,被誉为“新疆公安政法干警的摇篮”。

面向未来,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公安姓党”“警院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总体国家安全战略和边疆治理需要,服务国家反恐战略,建设“区位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符合实战需要”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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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 侦查学
  • 法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严 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 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胜任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侦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侦查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系统的侦查及相关 能力的训练培养,掌握侦查实战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相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基础知识;

2.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3.系统掌握公安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掌握治安学、犯罪学、法医学、刑事科学技术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5.系统掌握犯罪现场勘查、侦查办案程序、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以及涉外警务等 侦查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6.具有警械武器使用、擒拿格斗、驾驶和查缉等警务技能;

7.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8.具有依法侦破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的能力,具有较快适应相关专业工作的能力;

9.具有处理警察公共关系的能力,具有开展相应群众工作的能力;

10.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初步的教学、科 研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公安学。

核心课程:侦查学总论、犯罪学、侦查程序、犯罪现场勘查学、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 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公安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验:犯罪现场勘查实训、侦查措施实训、模拟讯问、刑事案件侦查实训、侦查实战 技能综合训练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学科:法学
  门类:法学类
  专业名称:法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2026届毕业生专业信息表
博士生毕业人数:0    研究生毕业人数:0    本科毕业人数:103    专科及以下毕业人数:0
2026届毕业生专业生源信息表
侦查学 法学
北京 0 0
天津 0 0
河北 0 0
山西 0 0
内蒙古 5 0
辽宁 0 0
吉林 0 0
黑龙江 0 0
上海 0 0
江苏 0 0
浙江 0 0
安徽 0 0
福建 0 0
江西 0 0
山东 0 7
河南 0 7
湖北 0 0
湖南 0 7
广东 0 0
广西 0 0
海南 0 0
重庆 0 6
四川 0 6
贵州 0 0
云南 0 0
西藏 2 0
陕西 0 0
甘肃 0 7
青海 0 0
宁夏 0 0
新疆 0 56
台湾 0 0
香港 0 0
澳门 0 0
外籍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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