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

普通本科
新疆警察学院
毕业生数据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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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2年组建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警察学院。学院是“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新疆警察学院基地”。2016年5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院坚持服务新疆公安工作、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教学练战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反恐维稳斗争需要、符合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的“四个铁一般”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学院有长沙路和米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8万平方米,在建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22.58万元,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建设网络舆情导控及网络攻防等实验室12个,反恐VR虚拟仿真等实训室36个,有开放实验室4个,开放实验(实训)项目67个,并与地州公安机关建立协同育人实习实训基地30个。

学院有副教授以上职称83人;博士20人,硕士164人;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12人。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便民警务站条例》等立法工作。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完成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23项。参与国家反恐办涉疆专题研究课题2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部级项目46项、厅局级项目47项,院级项目67项;发表反恐主题学术论文202篇;编写反恐主题教材、训练手册12部;获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报4篇。

学院现有侦查学、侦查学(维吾尔语方向)、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法学、监狱学等8个专业和1个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工学两大门类。学院建有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科研工作站、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自治区战略新兴专业、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自治区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七十年来,学院为全疆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7万余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应用型公安政法专门人才,一批批毕业生继承革命先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奋战在反分裂反恐怖斗争最前沿,成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中坚力量,涌现出“人民英雄”艾热提·马木提,“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马建军、赛尔江·买米拉、龙飞、赵新民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加思来提·麻合苏提等英雄模范,被誉为“新疆公安政法干警的摇篮”。

面向未来,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公安姓党”“警院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总体国家安全战略和边疆治理需要,服务国家反恐战略,建设“区位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符合实战需要”的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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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 侦查学
  • 刑事科学技术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法学
  • 禁毒学
  • 治安学
  • 警务指挥与战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严 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 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胜任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侦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侦查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系统的侦查及相关 能力的训练培养,掌握侦查实战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相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基础知识;

2.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3.系统掌握公安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掌握治安学、犯罪学、法医学、刑事科学技术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5.系统掌握犯罪现场勘查、侦查办案程序、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以及涉外警务等 侦查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6.具有警械武器使用、擒拿格斗、驾驶和查缉等警务技能;

7.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8.具有依法侦破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的能力,具有较快适应相关专业工作的能力;

9.具有处理警察公共关系的能力,具有开展相应群众工作的能力;

10.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初步的教学、科 研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公安学。

核心课程:侦查学总论、犯罪学、侦查程序、犯罪现场勘查学、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 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公安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验:犯罪现场勘查实训、侦查措施实训、模拟讯问、刑事案件侦查实训、侦查实战 技能综合训练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严 明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科学素养,掌握警务实战技能,系统掌握刑事科学 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现代刑事科 学技术需要,能够在公安、国家安全、检察院、法院及部队保卫机关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实 际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影像技术、法化学、侦查学、法学等 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刑事科学技术相关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案(事)件现场勘查、 刑事物证及其他证据检验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相关基础知识;

2.熟悉和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3.系统掌握公安工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熟悉侦查学、治安学、法医学和犯罪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5.掌握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影像技术、法化学等刑事科学技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 知识;

6.掌握刑事物证及其他证据的发现、固定、提取、分析、检验、鉴定的方法和技能;

7.具有警械武器使用、驾驶和查缉等警察技能;

8.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9.了解刑事科学技术及相关学科的理论前沿,具有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10.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初步的教学、科 研能力。

主干学科:公安技术、公安学。

核心知识领域: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公安图像技术、摄影摄像技术、文 件检验学、微量物证与毒物检验、犯罪现场勘查。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教学、综合训练、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公安见习、毕业实习、毕业 论文(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验:手印学实验、足迹学实验、工具痕迹学实验、枪弹痕迹学实验、公安图像技术 实验、摄影摄像技术实验、文件检验学实验、微量物证与毒物检验实验、现场勘查实验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专业代码:083108TK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计算机犯罪侦查、网络信息监控技术、信息安全体系结构、电子证据分析与鉴定技术、互联网情报信息分析技术、互联网安全管理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课程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警察基本素质,具备扎实的网络保卫执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经过针对软件开发技术、网络情报技术、计算机犯罪侦查取证技术和网络监察技术的专门学习与训练,能在公安机关网络保卫执法部门及相关领域从事与预防网络犯罪、控制网络犯罪和处置网络犯罪相关的执法、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网络安全与执法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相应的专业训练,具有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保以及互联网违法信息的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侦查办案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 2.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3.掌握扎实的数学、外语等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熟悉当前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网络安全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4.了解相关专业的一般理论和知识。

  学科:法学
  门类:法学类
  专业名称:法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专业代码:030604TK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禁毒学导论、毒品学(含检验)、禁毒法学、禁毒情报、戒毒学、毒品公开查缉、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含措施、预审)、毒品预防、国外禁毒概论(双语)、艾滋病与职业防护。学制为四学年(八个学期)。毕业须修满177学分。其中,必修课141学分,选修课16学分,实习5学分,毕业论文5学分。

相近专业:

治安学 侦查学 警卫学 犯罪学 公安情报学 公安管理学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公安业务,了解我国和世界毒品问题现状、趋势及应对策略,系统地掌握禁毒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及其他禁毒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要掌握禁毒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受到禁毒学专业方面的训练,具有从事禁毒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公安学基础理论及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缉毒、戒毒、毒品检验和毒品预防教育等禁毒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3.全面掌握禁毒工作的程序、措施、手段和方法,运用缉毒工作的各种技术和手段依法办理毒品案件的能力;4.熟悉公安禁毒工作,具有较高的缉毒办案、戒毒管理、宣传教育以及从事其他公安工作的业务素质;5.运用禁毒知识和技能开展戒毒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具备较快适应相邻公安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职业核心 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的业务部门工作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保 卫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到与从事治安系统各业 务部门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基本训练,掌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 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

2.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掌握公安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 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研究发展动态。

4.了解公安学相关专业的一般理论和知识。

5.能够运用治安学理论知识分析和处理相关公安实务、解决实际问题,胜任治安系统各业 务部门的实际工作,并具备下列基本业务能力:

(1)公安派出所工作(含城乡社区警务);

(2)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3)公安人口管理;

(4)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5)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

(6)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7)治安巡逻、盘查防控;

(8)处置突发事件;

(9)治安案件查处;

(10)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治安自治和志愿服务;

(11)制作常用公安法律文书;

(12)治安系统各业务部门的其他工作。

6.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 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能够熟练进行网上办公、办案;具有运用英 语进行日常交流和阅读本专业英文文献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与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 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警体基本技能和驾驶技能。

主干学科:公安学、法学。

核心课程:治安学原理、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户政与人口管理、公共 安全危机管理、保卫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重在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强 化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实战能力。实践教学环节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校内实践教学 包括课内实践(含上机、案例教学、实训、模拟训练、参观、调查等)、毕业论文、课外科研活动等环 节;校外实践教学包括社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

主要专业实验:派出所日常工作实训、户口登记实训、居民身份证查验实训、突发事件处置实 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实训、治安巡逻盘查实训、治安检查实训、治安案件查处法律文书制作实 训、危险物品管理实训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专业代码:030615TK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侦查学、治安管理学、警务指挥学、警务战术学、警察谋略学、警务实战训练、警务实战心理学、警务战例研究、警务实战技能等。

相近专业:

治安学 侦查学 禁毒学 经济犯罪侦查 公安情报学 国内安全保卫 涉外警务 公安管理学 犯罪学 警卫学 消防指挥 边防指挥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警察战术、警察战斗指挥、警察缉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公安执法、战斗指挥与参谋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与警察基本素质,既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指挥辅助决策能力,又有较强的警务实战训练组织能力,全面系统地掌握警务指挥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系统掌握警察指挥与战术的基本理论与应用技术;2.具备较高的战术素养和作战技能;3.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指挥辅助决策能力;4.有较强的警务实战训练组织能力。

2025届毕业生专业信息表
博士生毕业人数:0    研究生毕业人数:0    本科毕业人数:564    专科及以下毕业人数:0
2025届毕业生专业生源信息表
侦查学 刑事科学技术 网络安全与执法 法学 禁毒学 治安学 警务指挥与战术
北京 0 0 0 0 0 0 0
天津 0 0 0 0 0 0 0
河北 0 0 0 0 0 0 0
山西 0 0 0 0 0 0 0
内蒙古 10 0 0 0 0 0 0
辽宁 0 0 0 0 0 0 0
吉林 6 0 0 0 0 0 0
黑龙江 0 0 0 0 0 0 0
上海 0 0 0 0 0 0 0
江苏 0 0 0 0 0 0 0
浙江 0 0 0 0 0 0 0
安徽 0 0 0 0 0 0 0
福建 0 0 0 0 0 0 0
江西 0 0 0 0 0 0 0
山东 0 0 0 0 0 0 0
河南 0 0 0 0 0 0 0
湖北 0 0 0 0 0 0 0
湖南 0 0 0 0 0 0 0
广东 0 0 0 0 0 0 0
广西 0 0 0 0 0 0 0
海南 0 0 0 0 0 0 0
重庆 1 0 0 0 0 0 0
四川 0 0 0 0 0 0 0
贵州 0 0 0 0 0 0 0
云南 0 0 0 0 0 0 0
西藏 0 0 0 0 0 0 0
陕西 4 0 0 0 0 0 0
甘肃 0 0 0 0 0 0 0
青海 0 0 0 0 0 0 0
宁夏 0 0 0 0 0 0 0
新疆 125 79 77 80 33 79 70
台湾 0 0 0 0 0 0 0
香港 0 0 0 0 0 0 0
澳门 0 0 0 0 0 0 0
外籍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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