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直属,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语言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1960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学校创办于福建泉州,廖承志为首任校长。1970年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1996年由国务院侨办、福建省人民政府进行共建。1997年原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并入,成为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03年在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于1980年成立董事会,庄希泉、胡平、黄长溪、贾庆林、陈明义、宋德福、王刚先后担任董事长。现任董事长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名誉董事长为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特别行政区原行政长官何厚铧。
现有教职工2900多人。在1700余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占57%、博士学位者占69%,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占64%。有双聘院士、国家领军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百余名,有教育部“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多支高水平团队。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与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累计培养各类人才20多万名,其中6万多名分布在港澳台及海外各地,成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的友好使者。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7618人、研究生7392人,有来自港澳台地区和90多个国家的学生7622人,是全国境外学生最多的高校之一。设有28个学院、92个学系(部、中心)。有3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2个专业通过国际及国内专业认证。有19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2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虚拟教研室、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平台100余个。
学校加强学科建设,形成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覆盖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3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拥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41个,福建省一流学科3个,福建省高峰高原学科17个。工程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5‰,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2个学科居ESI前1%。
学校重视学术研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每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在福建省高校中名列前茅。科研成果获评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学术论文分别在《自然》(Nature)、《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
学校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推动产教融合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贡献。扎根八闽大地,助力福建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主持《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委托立法项目,参与厦门、泉州有关申遗工作以及非遗城市的文化传承传播,与地方政府携手推动泉州“一带一路”侨泽园建设,打造“华大讲堂”“集美讲堂”高端学习平台。与重庆市和福建省的8个设区市建立了校地合作关系,帮扶贵州黔西南试验区、甘肃积石山县脱贫攻坚。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已与五大洲44个国家和地区的28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签署合作协议。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招生院校,在全球设立了136个办事或招生机构。
学校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努力服务国家侨务与公共外交工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连续十一年出版《华侨华人蓝皮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连续三年入选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最具影响力高校智库,并入选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一带一路”研究特色智库。泰国研究所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马来西亚研究中心入选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华侨华人研究院、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院、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院入选福建省重点智库。促进民心相通,连续16年举办“外国政府官员中文学习班”,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一大批致力于促进中外友好的优秀人才。大力推广华文教育,为全球55个国家570多所华校培养师资、编写教材、开展中华传统文化体验,助力国家华文教育标准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学校注重文化育人,建设“一元主导、多元融合、和而不同”的校园文化,连续两年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形成“承志·传统文化大观园”和“精彩亚洲·对话文明”等文化品牌。学生男篮九度问鼎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总冠军,代表中国首次夺得世界大学生三对三篮球联赛总决赛男篮总冠军。
学校在泉州、厦门两地分别设有校区,总占地面积216.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7.46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资料502万册。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侨校+名校”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声誉良好的大学,为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截至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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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生物学与工程学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础 知识,能在生物技术与工程等相关领域从事生物工程产品生产、工艺设计、生产管理、新技术研究 和新产品开发的学科交叉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物工程产品生 产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科学思维与实践创新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生物 工程产品的科学研究方法与操作技术,具备生物产品制造和研发中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基本 能力,同时根据生物制药、环境生物工程、轻化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生物系统工程等专业方向,确 立人才培养特色。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
2.掌握生物学与工程技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具有数理化扎实基础以及计算机及 信息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掌握生物工程产品的分析方法,生产设计方法与实验技术;
4.具有从事生物工程产品生产、研究开发及技术管理的初步能力;
5.熟悉生物工程所涉及领域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6.了解生物工程技术研究的前沿、应用前景、最新技术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不断获取新知 识的能力;
8.具有适应社会需求、继续深造的潜能以及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
9.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初步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主干学科: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核心知识领域: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工程制图、化工原理、发酵工程、生物分离 与反应工程、生物工程设备与设计。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生物化学(96学时)、微生物学(48学时)、细胞生物学(48学时)、化工原理(72学 时)、发酵工程(32学时)、基因工程(32学时)、分子生物学基础(32学时)、生物分离工程(32学 时)、生物工程设备与设计(48学时)等。
示例二:化工原理(96学时)、生物化学(64学时)、微生物学(48学时)、发酵工程(48学 时)、生物分离工程(48学时)、基因工程(32学时)、生物工程设备(48学时)等。
示例三:化工原理(80学时)、生物化学(80学时)、微生物学(64学时)、分子生物学(32学 时)、生物反应工程(40学时)、生物分离工程(40学时)、生物工艺学(40学时)、发酵设备及工厂 设计(48学时)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工程基本技能训练、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微生物学实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发酵工程实验、生物分离工程实 验以及与专业方向相关的特色专业实验课程。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 发展,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设计方法,接受建筑师基本训练,具备基本的建 筑知识和较强的设计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放视野,能在城市建设领域从事建筑与城市设计、 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学基本知识和理论,接受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技能的基 本训练,掌握建筑设计和相关规划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必要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知识和素养;
2.具有建筑学的专业基础知识,了解中国和外国古代及近现代建筑历史,了解建筑设计、城 市规划与景观设计的基本原理,掌握空间形体表达方法,掌握建筑结构、建筑力学、建筑构造、建 筑材料的基本知识,掌握建筑物理环境(声、光、热)、建筑设备(水、暖、电)的基本知识;
3.具有建筑学的专业知识,具有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的基本能力,掌握建筑设计和相关规 划设计的分析方法和设计技能;
4.了解土木工程、建筑设备、环境保护、建筑经济等相邻学科基本知识;
5.熟悉建筑设计和相关规划设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建筑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的建筑学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主干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核心知识领域:建筑设计与实践:建筑设计是建筑学专业核心知识领域的主干;建筑历史 与理论:古今中外建筑历史与理论为主体的知识构成建筑学专业的理论平台;建筑技术与建 筑师执业:建筑数学、建筑物理、建筑结构、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成为建筑学专业的技术支 撑;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理论以及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成为建筑学专业的拓 展知识领域。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建筑设计(832学时)、外国建筑史(64学时)、中国建筑史(64学时)、建筑设计概论 (48学时)、建筑设计基础(32学时)、城市规划原理(48学时)、景观学原理(32学时)、空间形体 表达基础(32学时)、建筑技术概论(16学时)、CAAD方法(32学时)、建筑结构(64学时)、建筑 物理环境(48学时)、素描水彩(192学时)、建筑师业务实践(208学时)、建筑构造与设备(80学 时)、实习环节(240学时)、毕业设计(240学时)。
示例二:建筑设计(788学时)、建筑设计基础(256学时)、视觉设计基础(288学时)、建筑制 图(32学时)、建筑学概论(16学时)、建筑设计基础理论(16学时)、计算机辅助设计(32学时)、 城市规划原理(32学时)、居住环境与住宅设计原理(16学时)、专业外语(64学时)、建筑力学 (48学时)、中国建筑史(64学时)、外国建筑史(64学时)、建筑结构(48学时)、建筑构造(96学 时)、建筑物理(64学时)、建筑设备(48学时)、建筑设计理论(64学时)、实习环节(288学时)、 毕业设计(256学时)。
示例三:建筑设计(752学时)、室内设计及原理(32学时)、景观规划与设计及原理(32学 时)、城市设计及原理(32学时)、城市规划原理(32学时)、建筑力学(48学时)、材料与工艺学 (32学时)、建筑构造(48学时)、建筑结构(64学时)、建筑物理环境(96学时)、建筑设备(48学 时)、建筑学概论(16学时)、中国建筑史(32学时)、外国建筑史(64学时)、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 (64学时)、美术(128学时)、工程制图(32学时)、设计初步(144学时)、建筑师业务实习(280学 时)、毕业设计(300学时)。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建筑基础和认识实习、建筑测绘实习、建筑师业务实践、毕业设计(论 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建筑设计模型实验、建筑物理实验、计算机建模和绘图实验等。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风景 园林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能胜任风景名胜、城乡绿化、城乡规划、环境和生态保护、旅游 发展、建筑设计等各类风景园林工程的技术与管理工作,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 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一定的国际视野,能面向未来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风景园林保护、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 识,接受风景园林的现场调查分析、空间规划设计、植物等材料应用、工程技术与建设管理、文字 图纸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能在风景园林保护、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科研、投资和 开发等相关部门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与人文素质、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具有自然科学、人文 科学和文化艺术基本素养,并掌握一门外国语;
2.了解本专业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建筑学、城乡规划、生态、园 艺、地质、土壤、水文、地理、计算机应用、社会、艺术、管理等学科专业知识,具备融会贯通多学科 专业知识的能力;
3.掌握风景园林现场调研、数据分析与图文表达的方法技术,具备识别分析风景园林现状 问题的能力;
4.掌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具有风景园林规划、园林与景观设计的 基本实践能力;
5.了解风景园林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能和选用原则,掌握工程测绘和工程制图的基本原理和 方法;
6.掌握风景园林植物的基本知识,具有植物应用的基本能力;
7.了解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知识,具有从事风景园林遗产及各类自然与人文风景园 林资源保护的基本能力;
8.了解与风景园林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技术标准;
9.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能力。
主干学科: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建筑学。
核心知识领域: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知识,包括风景园林保护、规划、设计等构成风景园林专 业知识领域的主干;园林历史与理论,包括古今中外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知识成为风景园林专 业的理论平台;风景园林技术,包括风景资源学、园林植物、园林结构、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成为 风景园林专业的技术支撑;建筑与城乡规划知识,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城 乡规划、旅游规划、资源与环境保护、生态、园艺、艺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构成风景园林专业的 拓展知识。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景观学概论(34学时)、中外园林史(51学时)、建筑史(34学时)、风景园林文化与 美学(34学时)、风景资源与遗产保护(34学时)、景观游憩学(34学时)、设计基础(102学时)、 建筑设计基础(204学时)、建筑设计(102学时)、景观规划设计原理(34学时)、城市规划原理 (34学时)、建筑设计原理(34学时)、景观设计(136学时)、景观详细规划(136学时)、景观总体 规划(136学时)、风景区规划原理(34学时)、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原理(34学时)、景观生态学(34 学时)、园林植物与应用(68学时)、种植与生态专项设计(68学时)、建筑力学(51学时)、建筑结 构与构造(68学时)、景观工程与技术(68学时)。
示例二:素描基础(56学时)、制图基础(64学时)、造型基础(120学时)、风景园林艺术原理 (48学时)、中国园林史(24学时)、西方园林史(24学时)、生态景观规划(40学时)、风景区规划 (24学时)园林树木学(48学时)、园林花卉学(32学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56学时)、园林植 物景观设计(80学时)、风景园林建筑设计(160学时)、风景园林设计(176学时)、风景园林工程 (136学时)。
示例三:风景园林概论(16学时)、风景园林设计原理(32学时)、设计基础(156学时)、中国 园林史(32学时)、外国园林史(32学时)、园林植物基础(48学时)、绘画(72学时)、风景园林规 划与设计1-8(包含:场地设计、公园设计、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城市设计、风景区规划等)(共512 学时)、环境行为学(32学时)、形式认知与材料试验(16学时)、景观工程(48学时)、植物配置 (32学时)、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32学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设计(32学时)、景观生态学 (32学时)、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与方法(32学时)、风景园林规划实务(16学时)、风景园林管 理与法规(16学时)。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实习、设计和社会实践以及科研训练等形式。实习包括认识实 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4个环节;设计包括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2个环节。
主要专业实验:户外建成与自然环境模拟、模型制作、GIS等。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或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具有社会责 任感、团队精神、创新思维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尊重地方历史文化,能在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管理 机构、研究机构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及其相关的开发与管理、研究与教育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乡规划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接受城乡规划的原理、程 序、方法以及设计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适当处理城乡规划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历史遗 产的相互关系,并具备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规划设计上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1.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正确的价值观、扎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良好 的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
2.具有调查分析和研究能力、规划编制和管理能力、规划设计与创新能力、交往沟通与表达 能力;
3.具有外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自我学习和职业发展的能力。
主干学科:城乡规划。
核心知识领域:城乡与区域发展、城乡规划理论、城乡空间规划、城乡专项规划、城乡规划 实施。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城市规划原理(136学时)、城市总体规划(136学时)、详细规划设计(136学时)、控 规与综合性城市设计(136学时)、城市道路与交通(102学时)、城市工程系统与综合防灾(68学 时),城市经济学(34学时)、城市社会学(34学时)、城市地理学(34学时)、城市生态和环境保护 (34学时)、中外城市建设史(64学时)、城市分析方法(34学时)、地理信息系统(34学时)、城市 规划管理与法规(34学时)。
示例二:经济地理学(54学时)、城市生态学(36学时)、美术与制图(54学时)、中外城市发 展与规划史(36学时)、建筑设计(72学时)、城市地理学(54学时)、城市规划原理(54学时)、城 市社会学(36学时)、城市经济学(36学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设计(72学时)、城市道路与 交通规划(54学时)、城市设计(72学时)、土地利用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管理(36学时)、城市规划 系统工程学(36学时)、社区空间规划与设计(72学时)、区域规划(36学时)、城市总体规划课程 设计(54学时)、城市基础设施系统规划(54学时)、城市遗产保护与规划(36学时)、城市旅游与 游憩规划(54学时)、景观规划与设计(54学时)、详细规划课程设计(72学时)、城市规划管理与 法规(36学时)。
示例三:建筑设计基础(160学时)、建筑设计原理(32学时)、建筑设计(304学时)、城市规 划概论与原理(96学时)、城市规划设计基础(128学时)、城市规划设计(296学时)、中外国建筑 史(48学时)、城市建设史(48学时)、城市道路与交通(72学时)、城市规划调查研究(40学时)、 城市经济学(32学时)、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48学时)、区域经济分析与规划(32学时)、城市环 境与生态学(32学时)、城市基础设施规划(48学时)、城市政策法规与管理(40学时)。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城乡认识调查、城乡总体规划实践、城乡设计实践、规划管理实习、毕 业设计(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人居环境模型制作、城乡生态系统模拟实验、城乡发展动态模拟实验、规划设 计成果数字化实验等。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 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 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然科学、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 论,接受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初步的医疗、健康宣教、自主学习和终身学 习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医学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和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与医学实践;
2.掌握基础医学相关知识,即生命各阶段人体的正常结构、功能和心理状态,掌握各种常见 病和多发病(包括精神疾病)的发病原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3.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和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4.掌握正常的妊娠和分娩知识、产科常见急症处理方法、产前及产后的保健原则以及计划 生育的医学知识;
5.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和相关科学实验方法,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与筛查的 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6.掌握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的辨证论治等原则;
7.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及传播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8.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和临床操作的基本技能,具备临床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 和处理能力,具备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及处理能力;
9.掌握临床思维分析方法,能够运用循证医学、预防医学原理指导医学实践;
10.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结合临床实际,独立利用图书馆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 学问题和获取信息,能够用一门外语阅读医学文献;
11.具有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 流沟通的能力,能够对病人和公众进行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
12.熟悉医疗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理解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政策;
13.了解医疗相关专业领域的最新前沿进展;
14.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 产科学、儿科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临床见习、临床实习等。
主要专业实验:普通化学实验、生物物理实验、机能实验等。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1003 口腔医学类
| 风景园林 | 城乡规划 | 建筑学 | 临床医学 | 生物工程 | |
|---|---|---|---|---|---|
| 北京 | 0 | 0 | 0 | 0 | 0 |
| 天津 | 0 | 0 | 0 | 0 | 0 |
| 河北 | 3 | 2 | 2 | 0 | 0 |
| 山西 | 0 | 0 | 2 | 3 | 0 |
| 内蒙古 | 0 | 2 | 0 | 0 | 0 |
| 辽宁 | 0 | 2 | 2 | 0 | 0 |
| 吉林 | 0 | 0 | 0 | 0 | 0 |
| 黑龙江 | 2 | 0 | 2 | 5 | 2 |
| 上海 | 0 | 0 | 0 | 0 | 0 |
| 江苏 | 2 | 2 | 2 | 0 | 0 |
| 浙江 | 3 | 3 | 2 | 0 | 0 |
| 安徽 | 2 | 4 | 0 | 0 | 0 |
| 福建 | 7 | 14 | 31 | 30 | 0 |
| 江西 | 2 | 0 | 0 | 0 | 0 |
| 山东 | 2 | 0 | 3 | 7 | 0 |
| 河南 | 0 | 0 | 2 | 3 | 0 |
| 湖北 | 0 | 0 | 5 | 3 | 0 |
| 湖南 | 0 | 2 | 4 | 3 | 0 |
| 广东 | 2 | 3 | 5 | 6 | 0 |
| 广西 | 0 | 2 | 2 | 0 | 0 |
| 海南 | 2 | 2 | 0 | 0 | 0 |
| 重庆 | 0 | 0 | 2 | 0 | 0 |
| 四川 | 2 | 2 | 2 | 0 | 0 |
| 贵州 | 0 | 2 | 0 | 0 | 0 |
| 云南 | 0 | 2 | 0 | 0 | 3 |
| 西藏 | 0 | 0 | 0 | 0 | 0 |
| 陕西 | 2 | 0 | 0 | 0 | 0 |
| 甘肃 | 0 | 2 | 0 | 0 | 0 |
| 青海 | 0 | 0 | 0 | 0 | 0 |
| 宁夏 | 0 | 0 | 0 | 0 | 0 |
| 新疆 | 2 | 0 | 2 | 0 | 0 |
| 台湾 | 0 | 0 | 0 | 0 | 0 |
| 香港 | 0 | 0 | 0 | 0 | 0 |
| 澳门 | 0 | 0 | 0 | 0 | 0 |
| 外籍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