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目前有桥头和福建路两个校区: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占地10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占地22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正在建设中的南京市高淳新校区位于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66号占地近千亩。学生一年级在桥头校区就读,待高淳校区具备办学条件且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迁入高淳新校区学习。
学院传历史之底蕴,承江南之瑰丽,文化氛围浓郁,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桥头校区位于南京东郊“律宗第一名山”宝华山下,坐落在开埠1300余年的下蜀桥头古镇。1923年,中华三育学院在此兴校办学,百年沧桑,历经变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办学传统一脉相承,校园文化薪火不辍;新时代新学校园丁学子浸淫其间,必如老树新枝,茁壮成长。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中心城区鼓楼区,校区周边著名学府、科研院所林立,高端产业、知名企业总部云集,江南第一文枢美名发扬光大,长江三角洲核心城市经济引擎高速运转,为红山学子成长成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广阔空间。高淳新校区地处石臼湖畔,风景秀丽,交通便利(南京地铁S9线路直达),是一个正在建设中的现代化校园。
学院瞄准江苏为主的沿海发达地区,面向全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旺盛需求,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民族振兴大业,致力于培养政治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经管文法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紧密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优质学科和师资资源,坚持经管为主、兼具文法的专业特色,设置国际经贸系、金融税收系、会计系、工商管理系和文法系等5个系,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法学、英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15个本科专业。其中,税收学、市场营销2个专业是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学院目前在校生一万余人。
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按照育人为本、质量为先、强化特色、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全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大力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新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坚持社会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相结合,积极落实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不断强化通识课程改革,积极引进优质在线通识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开放办学,主动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先后与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寿、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途牛科技有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引入行业专家参与课程设计,并以实习基地、专业共建为平台,突出学生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努力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
学院围绕人才培养中心工作,以队伍建设为核心,坚持以南京财经大学优质师资为依托,在稳步推进自有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宁镇扬地区高教资源优势,积极打造结构合理、能力突出、作风扎实的优秀教师队伍。任课教师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辅导员队伍政治素质强,悉心关爱学生成长,正确引导学生发展。近年来,全院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基金项目、省部级研究课题百余项,先后在全国微课教学大赛、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国家级、省级大赛中获奖。
学院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规范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入学教育、诚信教育、无监考考试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良好习惯。主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激发学生学习的信心和热情,营造风清气正、共同发展的和谐育人环境。
建院以来,学院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在全国独立学院中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学生多次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创青春”等国家级、省部级专业竞赛中获奖。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学院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先后与美国代顿大学、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英国林肯大学、英国思克莱德大学等多所国外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国际交流活动,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近年来,数百名学生相继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英国帝国理工大学、伦敦大学等海外名校留学深造。
学院以开放、包容、和谐、大气的理念着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常年邀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文化名人来校讲学,引导学生自主开展学术活动。通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使学生接受高雅艺术的熏陶,感悟传统文化的魅力,提升艺术鉴赏能力。
学院以30多个学生社团为载体,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开辟“科技文化艺术节”、“英语活动月”等精彩纷呈的第二课堂活动,引导同学参与素质拓展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实践竞赛,提升素质、锻炼能力,努力为他们成长为具有较强社会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夯实基础。
2019年,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携手安徽新华集团,拉开了历史性战略合作的序幕,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出新的发展空间。全体红山人将在新的合作机制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党的十九大为我们开启新时代新起点,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将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己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全面提升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而努力奋斗。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与管理理论基础,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悉电子商务实务运作,系统地接受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技术与运营的基本训练,熟悉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能够从事电子商务运作与管理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电子商务导论(双语)、JAVA程序设计(双语)、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电子商务实现技术、网络支付与安全、电子商务系统分析与设计、网络经济学、网络营销、国际贸易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政府部门、商贸流通、金融机构、电子商务平台及制造企业等从事电子商务营销、管理和技术支持,或在信息、网络公司及其他行业从事电子商务系统的规划、分析、设计、开发和评价等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他省(市、区)按理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创新和开拓精神,了解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和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法律与惯例,了解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掌握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通晓最新的国际贸易业务运作方式,具有社会责任、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创业潜质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双语)、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国际商务函电(双语)、国际贸易结算、国际金融、国际服务贸易、中国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本领域开展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活动,在涉外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机关从事外贸、外资、外经工作。
报考本专业需较高的英语水平(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该门课程总分的80%以上)。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经济管理理论基础,掌握现代信息技术,通晓贸易经营实务,熟悉商贸政策法规,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从事商贸流通领域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双语)、贸易经济学、零售学、批发经营与管理、商业规划学、贸易史、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商贸流通领域工商企业、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金融、投资及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从事财务、投资、金融等方面管理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法、统计学、市场营销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学、跨国公司财务、财务分析、金融市场学、纳税筹划、个人理财、计算机财务管理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各类工商企业、事业单位、银行、证券公司、跨国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从事财务管理或其它经济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理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掌握系统的会计学专业知识体系和现代信息技术,具备较为宽泛的人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会计执业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审计实务和经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经济法、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学、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税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国际会计、审计学、会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上市公司、跨国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审计实务和经济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国际会计准则、掌握审计技术、具有扎实的审计理论与实务,具备注册会计师(CPA)、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的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从事审计实务、会计鉴定、资产评估等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法、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原理、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财务审计、管理审计、国际审计、建设项目审计、信息系统审计、法务会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大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可在政府审计机关和司法机关从事审计检查与鉴定工作,也可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从事审计服务与咨询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金融、保险实际工作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在保险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实际业务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保险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风险管理、保险经营管理、保险精算、社会保险、保险法、保险经济学、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理财规划、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工程学。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各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监管、社会保障等机构从事保险或风险管理的实际业务工作,也可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实务或相应的经济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理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南京财经大学此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获批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是江苏省“十二五”重点专业(类),江苏省“十一五”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学、经济法、财政学、金融学、国际金融(双语)、保险学、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学、金融实验分析、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互联网金融、投资银行学、理财规划、金融工程学、金融监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企业等金融机构从事实际业务和管理工作,也可在政府机关其它经济管理部门或企业单位从事相应的经济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理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富有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的基础知识,系统掌握税收、会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及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从事涉税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政学、税收经济学、中国税制、税收管理、税务检查、国际税收、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税务会计、涉税服务实务、税务筹划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除继续攻读研究生外,主要在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税务管理、核算和筹划等涉税工作,也可以在财政、税务机关从事相应的经济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他省(市、区)按理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经济法、民商法、刑事法等具体部门法制度,熟悉法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备相应的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知识,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培养特色:本专业从三年级开始可根据学生意愿开设法务会计、金融法、环境与资源法方向班,实施分类培养。
主要专业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双语)、合同法学、国际贸易法(双语)、会计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以及财务会计、金融学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法律部门、行政部门从事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实务工作,也可在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银行、证券、保险、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等各类机构组织从事具体经济法律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广泛的人文科学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综合英语、英语口语、英语视听说、英语写作、翻译技巧与实践、口译、英美文学导论、英语语言学概论、商务英语、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国民经济部门,尤其是外事、外经、外贸等部门,涉外企业、各大宾馆、金融、保险等单位从事实际业务和管理工作,也可在各类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现代工商管理理论和方法,胜任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经济法、管理经济学、组织行为学、跨国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战略管理、创新与创业管理、组织理论与设计、生产与运作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各类工商企业(含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知名跨国公司等)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可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创办并管理企业,可通过继续攻读研究生和出国深造或从事管理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还可通过报考公务员,在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理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基础知识,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胜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管理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心理学基础、组织设计与工作分析、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人员招聘与测评、员工培训、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咨询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学生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从事组织管理、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可在科研机构和院校从事相关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管理学、经济学的基础知识与理论,精通市场营销理论知识和市场分析方法,拥有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和创业潜质,能在现代服务业及其他相关领域从事营销管理工作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市场营销学、消费者行为学、市场调研与预测、网络营销、服务营销、品牌营销、销售管理、营销信息系统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营销战略管理、分销渠道管理、营销策划、现代推销学、商务谈判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社会需求较大,就业领域广。毕业学生可在商贸流通、金融、保险、证券、旅游、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营销管理、客户资源管理、网络营销管理、营销策划、营销诊断、市场调查和咨询等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创业品质,具备财经+工学背景的电商+物流、营销+物流、流通+物流、互联网+物流、行业+物流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物流学、供应链管理、物流运筹学、采购与供应、物流工程、物流经济学、仓储管理、运输与配送、物流系统分析与设计、物流信息系统。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国内外第三方物流企业、大型商业企业、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咨询研究机构及政府机构等单位从事物流作业管理、物流信息主管、供应链客户关系管理、物流系统规划等相关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理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市场营销 | 物流管理 | 电子商务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贸易经济 | 财务管理 | 会计学 | 审计学 | 保险学 | 金融学 | 税收学 | 法学 | 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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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天津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河北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山西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内蒙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辽宁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吉林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黑龙江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上海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江苏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浙江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安徽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福建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江西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山东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河南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湖北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湖南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广东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广西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海南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重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川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贵州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云南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西藏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陕西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甘肃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青海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宁夏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新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台湾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香港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澳门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外籍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