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院校,是唯一以学校名义走完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全程并在长征中继续办学的院校,是我国最早进行西医学学院式教育的医学高校之一。其前身为1931年11月创建于江西瑞金的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1932年学校更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1940年9月在延安,经毛泽东同志提议,中共中央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国医科大学。1948年11月,在沈阳接收原国立沈阳医学院(前身为满州医科大学,1911年由日本国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建立),合并了辽宁医科大学(前身为盛京医科大学,1883年由英国苏格兰教会建立)。中国医科大学是原卫生部部属高等医学院校,2000年改为省部共建学校。2015年获批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共建高校。2021年11月20日,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医科大学建校90周年。
中国医科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了30多万名高级医学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多年来,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国家卫生管理的著名领导干部和医学界的著名专家学者。据不完全统计,担任副部级以上职务百余位,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正、副部长10位,将军40多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9位。
学校现有沈北、和平2个校区,设有19个学院、2个研究院、2个教研部。在医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哲学和管理学等6学科门类拥有学位授予权;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等7个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6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A类7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普通本科专业26个,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项目有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1项,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1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包括黄大年式教学团队)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十二五”规划教材16本,4本教材获批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获“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称号1人,入选全国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4个。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省级教学项目有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重点支持专业1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2个,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1个,精品课程4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4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省级教学团队1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跨专业实训平台1个,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8个,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实训培训基地1个,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6个,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10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37个,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6个,辽宁省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2个,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辽宁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5个;辽宁省精准医疗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3个,辽宁省医疗中心55个。学校现有3所附属综合性医院和2所专科性医院,开放床位12723张,牙科综合治疗椅267张。
学校在职教职工17908人。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6.73%,全校正高级986人,副高级1861人,研究生指导教师3722人,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566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8839人,其中博士生1362人,硕士生7051人,普通本科生9602人,外国留学生824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5人(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教学名师2人)、青年拔尖人才人选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讲座教授1人、青年学者2人、特岗学者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3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选1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55人;“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2人、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领军人才3人次,辽宁省优秀专家23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1人次,辽宁特聘教授44人次;“兴辽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6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16人、青年拔尖人才24人;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名师15人,辽宁省优秀教师3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30人,辽宁省黄大年教师团队3个,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13人、千人层次125人。在中华医学会担任主任委员1人,候任主任委员2人,副主任委员15人;现有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10人。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合作成立了中英联合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丹麦、西班牙、朝鲜、芬兰等国家、地区的113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关系,与世界银行(WBG)、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CMB)、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等机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学校是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简称“111计划”)。有449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学校荣誉职称,近年来开展了146项重要国际合作项目,38个CMB项目。为了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由中国医科大学发起,吉尔吉斯斯坦、土耳其、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巴基斯坦、乌克兰、德国等15个国家、48个医学教育机构,于2018年5月26日在沈阳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联盟。联盟成员单位已经扩展至23个国家86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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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精神卫生与医学心理学系成立于2004年,并于同年开始招收临床医学(临床心理方向)本科生。2016年开始招收精神医学专业本科生。在2018年公布的中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13名,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精神病学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10名。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及精神病学的基本理论和诊疗技能,具备较好的哲学和人文素质,能够成为具有较高专业和人文素养的精神科医师、心身科医师、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师、精神康复治疗师和社区全科医师。
主要课程: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精神医学。专业课程包括医学生成长导论、心理学概论、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学、临床精神病学、精神病学基础、儿童精神病学和社区精神病学。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各级医药院校、综合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医学心理中心及精神卫生康复机构从事医疗、教学、科研以及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等工作,或可到国内外高校继续攻读应用心理学、精神病学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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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本专业于1979年开始本科招生,是我国首批招收本科生的专业之一,也是我国首批法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本专业是教育部国家级特色专业、辽宁省重点学科、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本专业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两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一门。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公共安全、文化科技、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具备医学基本理论知识、系统的法医学理论及基本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能够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鉴定及相关工作基本能力的法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形态科学、细胞化学与生物学、整合人体生理学、遗传学和生殖发育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与感染、医学免疫学、药理学基本原理、基础病理学、系统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法医学概论、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理学、法医鉴定学、法医人类学、法医毒物分析学、刑事侦查技术、法医法学、法医精神病学等。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本专业近五年平均就业率为93.75%。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公安、检察、司法鉴定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医学鉴定工作,以及法院、保险公司等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经继续深造后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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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本专业设立于1989年,并于同年开始本科生招生。2007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是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重点学科。拥有国家精品课程及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各一门。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医学基础知识、良好的职业精神和创新精神,扎实的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的医学科学研究能力,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影像诊断能力、介入操作基本技能,并能熟练运用医学影像诊断技术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电子学基础、医学影像物理学、人体解剖学、断层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细胞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儿科学、成像技术学、放射技术学、放射诊断学、超声诊断学、核医学等。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大型综合性医院、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从事影像诊断、介入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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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 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 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然科学、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 论,接受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初步的医疗、健康宣教、自主学习和终身学 习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医学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和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与医学实践;
2.掌握基础医学相关知识,即生命各阶段人体的正常结构、功能和心理状态,掌握各种常见 病和多发病(包括精神疾病)的发病原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3.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和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4.掌握正常的妊娠和分娩知识、产科常见急症处理方法、产前及产后的保健原则以及计划 生育的医学知识;
5.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和相关科学实验方法,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与筛查的 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6.掌握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的辨证论治等原则;
7.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及传播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8.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和临床操作的基本技能,具备临床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 和处理能力,具备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及处理能力;
9.掌握临床思维分析方法,能够运用循证医学、预防医学原理指导医学实践;
10.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结合临床实际,独立利用图书馆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 学问题和获取信息,能够用一门外语阅读医学文献;
11.具有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 流沟通的能力,能够对病人和公众进行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
12.熟悉医疗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理解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政策;
13.了解医疗相关专业领域的最新前沿进展;
14.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 产科学、儿科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临床见习、临床实习等。
主要专业实验:普通化学实验、生物物理实验、机能实验等。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1003 口腔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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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本专业始建于1948年,是辽宁省省级重点学科、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辽宁省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是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014年12月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在教育部对全国高校口腔类别学科评估中排名第八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系统口腔医学理论知识、口腔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初级口腔临床研究能力的口腔医学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上级医师的指导和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口腔医疗实践,以及口腔医学相关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主要课程:人体形态科学、细胞化学与生物学、整合人体生理学、遗传学和生殖发育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与感染、神经科学、药理学基本原理、基础病理学、系统病理生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预防医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颌面影像诊断学等。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规定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高等医学院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工作。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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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本专业于2009年开始招生,是同类学科中首批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学科、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辽宁省学科提升计划一流特色学科。是国家级麻醉学专业住院医生培训基地、小儿麻醉专科培训基地。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麻醉学理论知识,熟悉临床各种麻醉程序,掌握临床麻醉基本操作,具有对常见手术麻醉处理、围麻醉期并发症防治和危重病症监测、判断、治疗的基本能力,以及急救和生命复苏基本能力的麻醉学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形态科学、细胞化学与生物学、整合人体生理学、遗传学和生殖发育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与感染、免疫防御与疾病、神经科学基础、药理学基本原理、基础病理学、系统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卫生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全科医学概论、麻醉解剖学、麻醉药理学、麻醉生理学、临床麻醉学、危重症医学、疼痛治疗学。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掌握各种常见手术的临床麻醉技能,以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方法,主要在高等医学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麻醉学科、疼痛学科及重症医学科等相关学科临床工作。近四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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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本专业于2017年开始招生,隶属于临床医学, 致力于培养眼视光高端人才,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是辽宁省高等学校唯一的眼科学重点学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具备完整的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同时掌握眼视光医学的知识与技能,在眼科学和眼视光医学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够从事现代眼科学和眼视光医学诊疗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形态科学、临床医学导论、细胞化学与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胚胎学、病原生物学与感染、免疫防御与疾病、神经科学基础、药理学基本原理、基础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卫生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全科医学概论、临床基本技能、眼视光学理论及方法、眼视光应用光学、眼镜学、眼科学基础、临床眼科学、接触镜学、斜弱视学、双眼视觉学、低视力学、视觉神经生理学、屈光手术学等。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各级医院、科研教育机构从事眼科学及视光学医疗、教学、科研及技术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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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我校于2002年开始招收药学(临床药学方向)本科生,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招收临床药学专业学生。本专业是辽宁省本科重点支持专业。在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中心(RCCSE)、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中国科教评价网发布的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咨询报告中一直名列前茅。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临床医学和药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医药结合专业实践和人际交流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能够从事临床药学技术、合理用药、药物评价(新药评价及药品再评价)、临床药理研究、临床药品管理、药物研究与开发、药品检验、药品营销、药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基础医学(人体解剖学概论、生物化学、生理学)、临床医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药学(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药剂学、药理学、临床药代动力学、临床药理学、药物治疗学、创新思维与方法课程(新药研究与开发、创新思维与能力培养、创新实践方法学)等。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级医疗单位、科研院所、制药企业从事临床药学相关工作。近四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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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本专业由1952年全国首次设立的公共卫生专业转设,先后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辽宁省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国家重点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辽宁省预防医学紧缺本科人才和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与公共卫生事业需要,具备基础与临床医学基本知识,预防医学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求是精神,具有较强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和从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实际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在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健康促进等领域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耳鼻喉科学、眼科学、皮肤性病学、健康教育学、卫生化学、卫生统计学、毒理学基础、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流行病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微生物学、社会医学、科研方法与文献检索、卫生法规与监督学、卫生事业管理学、统计学软件应用等。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国家卫生机关、卫生监督和检验检疫部门、生物制药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健康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安全评价以及卫生保健和生物医学研究等工作。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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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本专业于2017年开始招生,为适应我国基础医学教育教学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快培养基础医学研究高层次人才而开设。拥有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一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基础医学博士后流动站。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现代基础科学和临床医学基本理论,较强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发展潜能,集基础医学知识和现代生命科学理论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形态科学、细胞化学与生物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病原生物学与感染、医学免疫学、药理学、机能学实验、医学科研方法、基因组生物学、发育生物与再生医学、神经生物学、肿瘤病理学、细胞信号转导、基因检测技术与基因工程、免疫分析技术与应用、干细胞与组织工程、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等。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高等医学院校和现代医药卫生领域从事基础医学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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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中国医科大学儿科学系始建于1955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四大儿科系之一。自建系以来,一直开展儿科学专业本科招生。本专业学科设置齐全,拥有5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规模和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人文情怀、独立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良好的表达与沟通能力的儿科专业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初步达到儿科学毕业生基本要求,具备在儿科学学科领域进一步学习和深造的潜能,为接受毕业后教育与实践奠定基础。
主要课程:人体形态科学、细胞化学与生物学、整合人体生理学、遗传学和生殖发育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与感染、免疫防御与疾病、神经科学基础、药理学基本原理、基础病理学、系统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卫生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全科医学概论、小儿内科学、小儿外科学、发育儿科学等。
学制:五年。
毕业与学位授予: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程修满所要求学分,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本专业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儿科学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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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 精神医学 | 医学影像学 | 麻醉学 | 眼视光医学 | 临床药学 | 法医学 | 预防医学 | 儿科学 | 基础医学 | |
|---|---|---|---|---|---|---|---|---|---|---|---|
| 北京 | 11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天津 | 20 | 2 | 2 | 4 | 5 | 2 | 0 | 0 | 0 | 0 | 0 |
| 河北 | 20 | 2 | 0 | 2 | 0 | 0 | 2 | 0 | 0 | 0 | 0 |
| 山西 | 11 | 0 | 0 | 2 | 2 | 0 | 0 | 2 | 2 | 2 | 0 |
| 内蒙古 | 20 | 2 | 0 | 3 | 2 | 0 | 0 | 2 | 0 | 0 | 0 |
| 辽宁 | 506 | 30 | 19 | 25 | 33 | 15 | 32 | 24 | 46 | 47 | 14 |
| 吉林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黑龙江 | 15 | 0 | 0 | 5 | 3 | 0 | 0 | 4 | 3 | 0 | 0 |
| 上海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江苏 | 15 | 0 | 0 | 4 | 0 | 0 | 0 | 2 | 2 | 0 | 0 |
| 浙江 | 23 | 2 | 0 | 2 | 2 | 0 | 2 | 2 | 2 | 0 | 0 |
| 安徽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福建 | 15 | 0 | 0 | 0 | 3 | 3 | 0 | 3 | 0 | 0 | 3 |
| 江西 | 8 | 2 | 0 | 3 | 4 | 0 | 0 | 4 | 4 | 5 | 0 |
| 山东 | 23 | 2 | 0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 河南 | 14 | 0 | 0 | 2 | 3 | 2 | 0 | 2 | 2 | 0 | 0 |
| 湖北 | 1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湖南 | 13 | 0 | 0 | 0 | 0 | 0 | 5 | 3 | 5 | 4 | 2 |
| 广东 | 16 | 2 | 2 | 0 | 0 | 0 | 0 | 3 | 2 | 0 | 0 |
| 广西 | 12 | 0 | 0 | 4 | 3 | 4 | 0 | 3 | 4 | 4 | 0 |
| 海南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重庆 | 27 | 2 | 0 | 3 | 2 | 0 | 0 | 3 | 4 | 2 | 2 |
| 四川 | 31 | 2 | 0 | 4 | 0 | 2 | 0 | 2 | 2 | 3 | 2 |
| 贵州 | 8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 云南 | 3 | 0 | 0 | 2 | 0 | 0 | 0 | 0 | 2 | 0 | 0 |
| 西藏 | 1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 | 0 |
| 陕西 | 16 | 2 | 3 | 0 | 3 | 0 | 0 | 2 | 0 | 2 | 0 |
| 甘肃 | 3 | 0 | 0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 青海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宁夏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新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0 | 0 |
| 台湾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香港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澳门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外籍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