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普通本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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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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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本科高等院校。始建于1948年5月,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现有塔湾、白山路、蒲河3个校区,占地面积775亩。

学校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毛泽东主席曾亲切接见学校领导。彭真委员长为学校题写校名。2007年、2008年,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同志先后两次视察学校。2018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来校视察。2019年,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同志来校视察,对学校办学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明确支持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拓展办学空间,升格为“中国刑事警察大学”。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政治建校、全面从严治校”办学方针,始终坚持“公安姓党”“公安院校姓党”的政治属性,把筑牢忠诚警魂作为办学治校的第一要务、把特色发展作为提高办学水平的有效路径、把改革创新作为提高办学质量的永恒主题、把警院精神作为积聚发展动能的不竭动力。建校75年来,凝练了“忠诚、求是、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开创了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模式先河。先后为全国政法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18万余名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专门技术人才,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千余人次受到二等功以上表彰,数百人被授予全国公安一级二级英模、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劳模,为公安事业发展和平安中国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逐步创建了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公安工作、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形成了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构建了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在校本科生6727人,研究生1276人。设有7个教学型二级学院,3个管理型二级学院。设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法医学1个二级学科,法律、警务、应用心理、公共管理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公安学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设有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警犬技术、技术侦查学、反恐警务、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12个公安本科专业,涵盖了公安主要业务领域,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人才兴校,打造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763人,其中正高职称103人、副高职称214人。专任教师411人,其中教授97人,副教授14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42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公安部级津贴专家10人,全国公安科技先进个人3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人,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教官)16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网络安全优秀教师1人,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特长专家22人,全国公安教育工作成绩突出教师4人,公安部刑侦局审讯办案专家1人,省部级教学名师15人,辽宁省优秀专家5人,辽宁省优秀教师8人,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8人,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5人,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4人,千层次6人。同时,有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1个。

学校坚持融入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与公安实战部门、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深入合作,广泛开展协同育人和实践育人,构建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实战化育人体系。与公安部刑侦、经侦、技侦、禁毒等业务局开展全面合作,与湖北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厅、辽宁省公安厅开展全面合作,与沈阳市公安局、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海关缉私局开展“同城一体化”合作,开创了公安院校与本地公安机关合作共赢的崭新平台,实现了教学、科研、办案与公安实战的无缝对接、同频共振。此外,学校与公安部第一、第二、第三研究所,以及阿里巴巴、海康威视、浙江大华等高科技企业合作,并邀请专家、学者走进校园,“公安厅局长走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百城刑警走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真人图书馆”等活动育人作用不断凸显,推动实战化教学改革向更高水平发展。

学校坚持创新发展、引领实战,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和公安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现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1个,公安部重点实验室2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3个、辽宁省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校示范实训基地1个。牵头组建的“辽宁网络安全执法协同创新中心”是公安院校首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新时代犯罪治理研究中心”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与公安部刑侦局合作建设“全国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并获批分中心,是东北地区唯一服务于国家打击治理新型犯罪的智库。学校教师(团队)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2项、省部级科研奖励74项。目前,承担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9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0项、省部级项目240项。出版发行《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期刊,其中《中国刑警学院学报》是我国公安高校的第一本学报。

学校努力打造在职民警培训品牌,是公安部技术侦察干部培训基地、公安部禁毒警察培训基地,也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确定的“全军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骨干培训基地”。承担公安部下达计划的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骨干人才培训班,一级警督晋升三级警监培训班,全国专业师资培训班等培训任务;军队保卫部门和全国各省市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委托举办的各类岗位培训班。开展侦查学和警犬技术函授本、专科学历教育。年均培训在职民警5000余人次,另有函授生近2000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扩大合作,不断加快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警务工作对外交流窗口作用日渐凸显。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24个国家及地区的40个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公安部和商务部确定的“外国警察培训承办单位”“中国—欧盟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截至目前,先后为100多个国家培养了2700余名刑侦技术人才。2017年,学校外国留学生教育资质正式获批,成为首个开展警务硕士留学生教育的部属公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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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法学)
  • 应用心理
  • 公安学
  • 公安技术
  • 法医学
  • 法学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公安视听技术
  • 刑事科学技术
  • 公安情报学
  • 禁毒学
  • 涉外警务
  • 经济犯罪侦查
  • 警犬技术
  • 治安学
  • 侦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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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掌握警务实战技能,系统掌握网络安全与执法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网络犯罪侦查及相关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公安系统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实际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和掌握网络安全和侦查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打击信息领域犯罪的执法能力。   
核心课程:
网络安全管理、网络舆情监管与引导、信息安全基础、网络案件侦查、网络安全技术与防范、恶意代码案件调查、信息卡调查、计算机司法检验学。   
招收对象:
理工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掌握警务实战技能,系统掌握公安视听技术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视听技术领域从事现场摄影、摄像、图像处理、视频分析以及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工作,能在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军队保卫部门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实际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下设视频侦查技术和视听资料检验技术等2个专业方向。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视听资料检验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现场摄录像及数字声像资料检验方面的基本训练,熟练掌握各类视听资料的分类与特征,掌握视听资料的采集、处理、分析及检验鉴定方法。   
核心课程:
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摄录像、刑事相貌技术、图像处理、图像检验、语音学、语音检验、视频侦查技术、电子证据技术。   
招收对象:
理工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掌握警务实战技能,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现代刑事科学技术需要,能够在公安、国家安全、检察院、法院及部队保卫机关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实际工作或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下设痕迹检验、文件检验、交通事故处理及法化学等4个专业方向。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影像技术、法化学、侦查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刑事科学技术相关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案(事)件现场勘查、刑事物证及其它证据检验方面的基本能力。   
核心课程:
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公安图像技术、摄影摄像技术、文件检验学、微量物证与毒物检验、犯罪现场勘查。   
招收对象:
理工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掌握警务实战技能,具有严明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开展公安情报工作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公安部门从事情报搜集、整理、分析、综合研判及应用工作和国家安全、司法机关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公安情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公安情报业务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公安情报搜集、整编、分析、管理的基本能力。   
核心课程:
公安情报学概论、公安情报学组织与管理、公安情报分析、公安秘密情报、公安情报应用、公安情报技术、公安情报管理信息系统。   
招收对象:
文理兼招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
掌握警务实战技能,了解和掌握我国和世界毒品问题的历史现状、趋势及应对策略,系统地掌握禁毒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国家禁毒工作需要,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禁毒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系统的警察能力培养,掌握警务实战技能。   
核心课程:
禁毒学总论、毒品化学、禁毒法、禁毒情报学、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戒毒学。
招收对象:
理工类,二本分数线上录取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根据社会和公安机关对人才的需求,依托学院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等学科专业优势,培养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与警察基本素质,具有扎实的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及跨文化交际能力,能在公安机关及政法领域独立从事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涉外案件办理和国际警务合作活动或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涉外警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出入境管理、涉外案件处置、国际警务执法合作、边防检查及外国人管理等方面专业技能和执法能力,掌握涉外警务处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     
核心课程:
涉外警务概论、涉外案件处置、出入境管理、国际司法与警务合作、中外司法制度、中外警察执法比较、在华外国人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证照检验、国际关系、刑事案件侦查、侦查措施、犯罪现场勘查、刑事科学技术、查缉战术、国际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精读、英文写作、警务英语、英语翻译等。   
招收对象:
文理兼招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
掌握警务实战技能,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开展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基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需要,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与经济犯罪侦查方面有关法律及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体能和素质方面达到警察职业的基本标准,熟悉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程序,具备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基本能力和技能。   
核心课程:
刑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经侦总论、会计资料勘查、金融犯罪案件侦查、商贸犯罪案件侦查、走私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   
招收对象:
文理兼招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
系统掌握警犬技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刑事侦查、安全防范和禁毒等警务工作中从事警犬技术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公安业务基础知识、警犬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系统的警犬使用及相关能力的训练培养,掌握应用警犬技术的实战技能。   
核心课程:
刑事技术学、刑事侦查学、治安学、禁毒学、养犬学、犬病学、警犬训练学、警犬基础训练、警犬使用学、警犬使用能力训练。   
招收对象:
文理兼招,二本分数线上录取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治安管理与执法办案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各级公安机关治安工作需要的复合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与从事治安系统各业务部门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基本训练,掌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核心课程:
治安基层基础、治安案件查处、保卫学、治安秩序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公安人口管理、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侦查、安全防范技术。   
招收对象:
文理兼招,二本分数线上录取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胜任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侦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侦查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系统的侦查及相关能力的训练培养,掌握侦查实战技能。   
核心课程:
侦查学总论、犯罪学、侦查程序、犯罪现场勘查学、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等。   
招收对象:
文理兼招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2025届毕业生专业信息表
博士生毕业人数:0    研究生毕业人数:270    本科毕业人数:681    专科及以下毕业人数:0
2025届毕业生专业生源信息表
公安学 公安技术 法医学 法学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应用心理 刑事科学技术 网络安全与执法 公安视听技术 经济犯罪侦查 公安情报学 侦查学 涉外警务 警犬技术 禁毒学 治安学
北京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天津 0 0 0 0 0 0 0 40 20 10 4 5 8 0 0 0 0
河北 0 0 0 0 0 0 0 32 11 11 2 0 0 1 1 0 0
山西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内蒙古 0 0 0 0 0 0 0 20 2 4 26 3 0 0 3 2 0
辽宁 0 0 0 0 0 0 0 40 28 17 4 5 18 5 3 1 0
吉林 0 0 0 0 0 0 0 5 1 2 7 1 14 0 5 4 0
黑龙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上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江苏 0 0 0 0 0 0 0 13 6 5 2 1 2 0 0 0 0
浙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安徽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福建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江西 0 0 0 0 0 0 0 2 1 3 3 3 3 1 0 4 4
山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河南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湖北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湖南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广东 0 0 0 0 0 0 0 34 30 13 2 2 15 0 1 4 0
广西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海南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重庆 0 0 0 0 0 0 0 3 1 4 2 2 1 1 0 2 0
四川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贵州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云南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西藏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6 1 3 1 6
陕西 0 0 0 0 0 0 0 13 0 3 10 1 23 0 5 8 23
甘肃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青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宁夏 0 0 0 0 0 0 0 2 1 2 3 1 1 7 5 4 7
新疆 0 0 0 0 0 0 0 0 0 0 1 2 0 0 1 2 3
台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香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澳门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外籍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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