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简介:
北京警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为行政主管、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为教育主管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院校;是首都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基地、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首都在职民警培训基地;同时也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专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和警务驾驶训练基地。
学院是北京市公安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于1984年1月,其前身是1949年4月成立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筹建公安高等本科教育,招收本科学生;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基础上建立北京警察学院,开展全日制公安高等本专科教育和在职民警训练;2015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以法学和工学为基础,设有9个本科专业,目前招生的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和网络安全与执法7个专业,集中于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获评“北京市属高校一流专业”,治安学专业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警务车辆特种驾驶技术”课程被列入国家级精品课程。
学院座落于昌平区南口镇虎峪风景区内,占地面积75.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余平方米。学院拥有完备的教学设备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可实现情景教学、模拟教学及远程教学。DNA检验、情报分析、痕迹比对、刑事照相等实验室在国内公安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体能、技能、警务技战术训练场馆独具特色;图书馆藏书齐全,查阅方便快捷,可直接为教学、科研和警务实战服务。学院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设施齐全,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学院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水平”的警察学院为办学目标,以建设办学特色鲜明、符合实战需要的国家重点公安院校为努力方向。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夯实基础、稳步发展的建院思路,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特色立校、人才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方针,坚持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公安实践紧密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发展理念,坚持为首都公安事业培养公安专门人才服务、为首都公安工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服务、为首都公安重大保卫任务服务的办学宗旨;以服务首都公安工作为目标,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普通公安高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训练双并重方针,立足首都公安警务创新与发展,坚持教学练战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实战导向培养具有忠诚的警魂、严明的纪律作风、过硬的警务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
学院与世界多国警察机构开展友好交往和学术交流。随着办学层次的提高、科研活动的开展,特别是首都北京发展战略定位于“四个中心”,学院对外交往和学术交流的规模不断扩大。
建校以来,学校几经变迁,始终坚持政治建校和从严治校方针,广大教职员工辛勤耕耘,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公安专门人才,已为各级公安机关培育和输送毕业生5万余人、培训在职民警31万余人次,涌现出一批英雄模范、领域专家和优秀领导干部,为首都公安事业传承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被誉为“首都人民警察的摇篮”。
...是以警犬训练理论和警犬训练技术为教学重点,实现警察与警犬完美配合,服务百姓与社会的一种专门技术。它以警犬学概论、警犬使用学、警犬基础训练、警犬使用能力训练等为核心课程展开专业教学,采用理论讲授、模拟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形式,培养带犬追踪、搜索、扑咬、鉴别、搜救等专业能力,使学生成为维护首都公共安全秩序和特殊安全保卫工作需要的实战型专门人才。
刑事侦查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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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80 |
天津 | 0 |
河北 | 0 |
山西 | 0 |
内蒙古 | 0 |
辽宁 | 0 |
吉林 | 0 |
黑龙江 | 0 |
上海 | 0 |
江苏 | 0 |
浙江 | 0 |
安徽 | 0 |
福建 | 0 |
江西 | 0 |
山东 | 0 |
河南 | 0 |
湖北 | 0 |
湖南 | 0 |
广东 | 0 |
广西 | 0 |
海南 | 0 |
重庆 | 0 |
四川 | 0 |
贵州 | 0 |
云南 | 0 |
西藏 | 0 |
陕西 | 0 |
甘肃 | 0 |
青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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